- 塔吊及施工升降機采購招標公告
- 發(fā)布時間:2014-09-11 15:59:32 來源:廣西路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點擊數(shù)量:次
- 我公司因施工生產(chǎn)需要,擬購置塔吊2臺,施工升降機4臺,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。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招標內(nèi)容
(一)設備名稱及數(shù)量:塔吊2臺,施工升降機4臺。
(二)交貨及驗收地點:貴州羅甸縣。
(三)交貨時間:合同簽訂后最早的交貨日期。
(四)付款方式:
1.設備交付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的90%,剩余10%質(zhì)保期滿后付清。
2.首付30%,余款分兩年內(nèi)付清。
(五)設備基本要求:
1.設備的技術、質(zhì)量標準按國家現(xiàn)行規(guī)定(國際、部標或行業(yè)標準),滿足高速公路施工的技術要求。
2.塔吊:附著式高度為240m,最大起重量≧16T,起升速度≧75m/min,鋼絲繩容繩器能滿足4繩的容繩量,報價含附墻桿及螺栓等配件。
3.施工升降機:雙籠變頻升降機,額定提升速度>60m/min,額定載重量為2*2000kg,最大提升高度≧200m,報價含附墻桿、螺栓、無線樓層呼叫裝置和自動加油機等裝置。
4. 提供報價設備的技術參數(shù)、配置、供貨清單。
二、資格要求
(一)申請人須具有相應設備生產(chǎn)許可證的生產(chǎn)商或其授權代理商。
(二)生產(chǎn)商對同一品牌只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。
(三)近五年(近5年指2010年1月1日至今,認定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內(nèi)具有同類工程設備供貨經(jīng)驗和業(yè)績的設備制造商或設備代理商,并在人員、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供貨能力。
(四)在我公司有產(chǎn)品不合格不良記錄的供應商不接受報名。
三、報名時間及地點
凡有意向的供應商,請于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7日(工作日,上午8:00~12﹕00 下午15:00~17﹕30)到廣西公路橋梁工程總公司物資設備部報名。
四、開標時間及地點
2014年9月18日上午9:00廣西公路橋梁工程總公司物資設備部,投標人應準備一份正本和兩份副本,并標明“正本”和“副本”,如正本和副本不符,以正本為準。
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
招標人: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公路橋梁工程總公司。
地址:南寧市中華路17號路橋大廈24樓物資設備部。
聯(lián)系人:鄭先生電話:0771- 2519202
楊先生 電話:0771-3313766
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公路橋梁工程總公司
2014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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